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佳慧报道:时值年末,许多食品生产企业迎来“旺季”。12月28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规范企业生产日期标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该局于近日印发通知,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将重点检查和规范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的婴幼儿辅助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食品添加剂、小作坊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企业自查自纠,以重点品种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不断改进完善企业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对自查中发现所生产食品生产日期标注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彻底清理库存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防止流入市场;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企业应立即主动召回。
该局也将加大执法检查,以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深入企业成品仓库及工厂内及周边可能藏匿产品的闲置仓库开展实地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现场发现的企业库存食品要调取生产记录仔细核对。对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从严从重打击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日期标示存在加贴、补印或篡改、回收食品更改日期后重新投入市场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无法提供生产记录或者生产记录造假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86847125 手机报:86847093
相 关 新 闻
中国江西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或“中国江西网”、“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江西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XXX报]”或“中国江西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江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